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服务协议

一、用户须知

1.1 尊敬的客户,欢迎您使用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服务!在使用神州专车平台开放服务(简称为“本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服务协议》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或规则(统称为“本协议”),特别是关于免责及限制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条款,请您注意重点阅读。

1.2 在您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后,您方可使用神州专车提供的本服务。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神州专车客服渠道进行询问,神州专车将向您解释本服务内容。

1.3 当您已经开始使用本服务时,视为您已经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本协议将构成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神州专车有权依据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二、定义

2.1 神州专车开放平台: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是由神州专车自主研发、拥有、运营的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为第三方应用程序提供便捷安全的专车服务的应用程序接口。神州专车服务平台可让开发者在接受本条款约束的情况下,在开发者开发或运营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上进行立即叫车、预约用车、接送机等专车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2.2 开发者:指经有效注册、申请后,将以其自身名义开发、创作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应用接入神州专车开放平台而向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第三方应用程序:由开发者以其自身名义开发、创作或获得合法授权运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使用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服务的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

2.4 用户数据:用户在神州专车开放平台、第三方应用程序中产生的与用户相关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提交的语音数据、图像数据、交易数据以及用户操作行为形成的其他数据。“用户数据”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属于神州专车,且为神州专车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

2.5 标志:各方使用和拥有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标记、徽标、域名,以及其他明显的标志。

三、开发者的权利义务

3.1 账户注册

3.1.1开发者应当通过注册邮箱及密码登录神州专车开放平台网站,并应当确保其填写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信息进行注册。开发者账户一经注册成功,相应的电子邮箱不得变更,且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不可借用、不可继承等。

3.1.2 注册账号使用的电子邮箱和密码,是登录开放平台的唯一凭证。通过上述凭证,开发者有权:注册本服务账户、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事项。为确保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开发者应采取必要手段对注册账号的口令、密码进行保密。因开发者保密措施不当或其他行为,致使上述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露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开发者自行承担。

3.1.3 开发者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将账号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账号为其他第三方应用程序申请本服务。否则,神州专车有权不经开发者同意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开发者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3.1.4 当发现有人冒用或盗用其账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开发者合法授权的情形发生时,开发者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神州专车。神州专车收到通知并核实身份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开发者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神州专车无法核实身份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者自行承担。

3.2 资料提供

开发者应如实填写开发者认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手机号、联系地址、主体资质信息、应用名称、应用描述信息等),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否则,神州专车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开发者承担法律责任。

3.3 许可及限制

3.3.1 根据本协议,神州专车在此授予开发者一项不可转让的、不可转授权的、非排他性的使用许可,以使开发者能够以本条款许可的方式在其开发或运营的应用程序中使用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

3.3.2 开发者只可使用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文档中所列明的开放平台功能来对神州专车开放平台相关服务的数据结果进行展示,不得直接存取、使用内部数据、图片、程序、模块或是任何其他神州专车的服务或功能。

3.3.3 在开发者开发、创作或获得合法授权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使用本服务之前,神州专车有权对开发者的网站或应用程序进行审核,有权依据自身判断决定是否同意开发者使用本服务。神州专车有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拒绝要求使用本服务的任何申请,也不对拒绝该等申请的决定所造成的损害向开发者承担责任。第三方应用程序实际使用本服务后,神州专车仍有权根据本条款对该第三方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并根据情况要求开发者补充提交证明材料或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3.3.4 一般情况下,神州专车对开发者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每天所发出的使用本服务的请求次数和数据量没有限制。但是,如果开发者持续使用本服务的请求对神州专车服务器负载等资源造成压力过大、超出使用限制或存在其他异常使用情况,神州专车有权依据自己的判断对开发者的请求次数和数据量等进行限制、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如果开发者需要取消使用限制,应征得神州专车的书面同意。

3.3.5 除非征得神州专车的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转让神州专车根据本协议授予开发者的任何使用许可、基于开发者对本服务的使用权设置担保权益、以其他方式转让开发者对本服务的使用权的任何部分。

3.3.6 神州专车开放平台面向公众服务类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是免费的,但前提是开发者开发或运营的应用程序所提供给用户的专车服务模块也必须是免费的,并且开发者开发或运营的应用程序提供给用户的服务必须是开放给一般大众使用的。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或开发者使用本服务且用于商业应用,从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则开发者需要同神州专车另行签署书面协议或事先征得神州专车的书面同意。

3.4 第三方应用程序要求

3.4.1 开发者应保证第三方应用程序由开发者依法开发、创作或已得到相应权利人的合法授权而运营,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否则,神州专车有权随时终止本服务。

3.4.2 开发者应自行负责对其第三方应用程序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3.4.3 神州专车仅提供本服务,除此之外与本服务使用有关的任何设备(如服务器、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等)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等)均应由开发者自行负担。

3.4.4 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的应用程序许可或提供给第三方或最终用户使用时,应充分告知其相关注意事项。因任何人使用开发者开发、创作或运营的第三方应用程序所产生的任何问题、事故或纠纷,均由开发者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神州专车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5 使用规则

3.5.1 开发者所开发、创作或合法运营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以及对本服务的使用行为应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政策、行政命令、强制标准等(统称为“法律规范”)以及本条款的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5.2 开发者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实施,也不得同意、授权或指示任何第三人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实施危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祖国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的行为,或任何不当的、侮辱诽谤的、淫秽的、暴力的行为,或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利用本服务宣扬或提供关于非法行为的说明信息、宣扬针对任何团体或个人的人身伤害;或传播任何病毒、蠕虫、缺陷、特洛伊木马或其他具有破坏性的内容;

(3)利用本服务实施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4)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其他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利用本服务制作、发布、传播用于追踪或跟踪他人、窃取帐号、位置信息、用户信息、他人专属信息、财产、保密信息的应用;

(6)以任何方式约束或限制其他用户使用或享受神州专车服务;

(7)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8)公开表达或暗示,开发者与神州专车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股、商业往来或合作关系等,或声称神州专车对开发者的认可;

(9)填写和提交的账户注册、相关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运营行为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

(10)其他神州专车认为违法或不适当的行为。

3.5.3 开发者不得利用本服务上传、上载、发布、发表、传送、传播任何违法内容以及无权处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8)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9)开发者不享有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未得到合法授权的内容;

(10)任何违法信息或含有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

3.5.4 本服务仅供开发者使用神州专车开放平台文档列明的服务,对于本服务及相关内容,除非与神州专车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否则:

(1)开发者不得对本服务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辑或试图从本服务或本服务的任何部分提取源代码,或获取原始地图数据和其他数据等;

(2)开发者不得脱离本服务单独使用或展示相关内容;

(3)不得将本服务以收费或其他获利的方式进行提供,无论是否为直接经济或金钱收益;

(4)开发者不得复制、翻译、修改或创造相关内容的衍生品(包括生成或用于数据库),或公开展示相关内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

3.6 用户数据

3.6.1 开发者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对于用户数据的收集、保存、使用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用程序需要收集用户任何数据的,必须事先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且仅应当收集为应用程序运行而必要的用户数据,同时应当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保障用户知情权;

(2)开发者收集用户数据后,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用户数据被盗、泄漏等;

(3)开发者在特定应用程序中收集的用户数据仅可以在该等特定应用中使用,不得将其使用在该等特定应用程序之外或为其他任何目的进行使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提供给他人;

(4)开发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修改、删除用户数据的方式,确保用户要求删除其用户数据时可通过该方式时自行操作完成,并确保相关数据被完全删除;

(5)开发者不得对本服务或者本服务运行过程中释放出的任何用户数据或其他数据及本服务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或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6)开发者不得使用任何漫游器、抓取工具、网站搜索/检索应用程序或其他工具检索或索引本服务的任一部分,或出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目的收集关于用户的信息。

3.6.2 未经神州专车允许,不得利用本服务所获得的用户数据或其他数据实施或变相实施任何形式的推广、营销、广告行为。

3.6.3 如果神州专车认为开发者收集、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可能损害用户体验,神州平台有权要求开发者删除相关数据并不得再以该方式收集、使用用户数据。

3.6.4 神州专车开放平台运营数据、用户数据等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于神州专车,且是神州专车的商业秘密,依法属于用户享有的相关权利除外。未经神州专车事先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3.6.5 一旦开发者停止使用本服务,或停止使用开放平台,或神州专车基于任何原因终止开发者使用本服务,开发者必须立即删除全部从开放平台中获得的数据(包括各种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3.7 广告宣传

3.7.1 开发者使用本服务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服务相关内容、服务数据的展示结果中关联或展示任何广告。

3.7.2 神州专车保留通过本服务相关内容、服务数据的展示结果中关联或展示广告的权利,并对广告投放行为不承担任何通知义务。开发者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移除或遮蔽这些广告。

四、神州专车的权利义务

4.1基于用户体验、神州专车开放服务平台运营安全、平台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神州专车有权选择提供服务或开展合作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具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开发者提供本服务:

(1)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2)影响使用者体验的;

(3)存在安全隐患的;

(4)与神州专车服务平台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上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

(5)界面、风格、功能、描述或使用者体验与神州专车服务平台类似,可能造成神州专车用户认为其所使用的功能或服务来源于神州专车授权的;

(6)违背神州专车服务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神州专车其他管理要求的。

4.2 保护开发者的信息和安全是神州专车平台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开发者同意,神州专车不会向神州专车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开发者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约定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

(4)开发者同意神州专车向第三方提供的;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4.3 尽管神州专车对开发者的信息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在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下,开发者的信息可能会因为不可抗力或非神州专车因素造成泄漏、窃取等,由此给开发者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同意神州专车可以免责。

4.4 神州专车有权开发、运营与开发者应用相似或相竞争的应用,同时神州专车也不保证开放平台上不会出现其他开发者提供的与开发者应用的功能相竞争的应用。

4.5 神州专车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如果开发者不同意神州专车该等转让,则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否则,视为开发者对此予以接受。

4.6 除非另有约定,神州专车无需为按照本协议享有的权益而向开发者支付任何费用。

五、知识产权

5.1 神州专车开放平台以及相关内容、服务数据的一切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涉及第三方授权的软件、技术或其他内容之外,神州专车享有上述全部知识产权。

5.2 开发者对本协议的同意和对本服务的使用,不涉及上述任何知识产权的转让,上述全部知识产权仍归神州专车或相应权利人所有。未经神州专车或相应权利人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授权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神州专车保留追究上述未经许可行为的权利。

5.3 开发者不得将神州专车标志用作以下任何用途:

(1)公开表达或暗示,开发者与神州专车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股、商业往来或合作关系等,或声称神州专车对开发者的认可;

(2)将神州专车标志用于诋毁神州专车名誉或其他服务;

(3)以误导、诽谤、侵犯、中伤、诋毁、猥亵等性质的方式,或其他神州专车不能接受的方式显示;

(4)在包含或显示色情内容、赌博、非法活动等非法信息的网站上或应用程序中使用;

(5)在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或法规的网站上或应用程序中显示。

5.4 除非开发者与神州专车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开发者仅能在本协议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神州专车标志。在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予开发者有权以其他任何形式或目的使用神州专车标志,也没有授予开发者有权使用神州专车其他标志和任何第三方标志。

5.5 开发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删除、掩藏、修改或替换本服务及相关内容中所附的或包含的任何专有权利声明(包含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所有权声明等)、其他任何链接或公告。

六、服务变更、中止或终止

6.1 如因神州专车开放平台相关服务器或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中断或暂停提供本服务的,神州专车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6.2 开发者应确保开发者开发、创作或合法运营的应用程序以及对本服务的使用行为符合本协议的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人们基本的道德标准。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或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其他中止或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的,神州专车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向开发者提供本服务:

(1)开发者提供或上传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虚假、侵权或违法;

(2)开发者开发、创作或合法运营的应用程序或对本服务及相关内容的使用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3)神州专车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认为开发者开发、创作或合法运营的应用程序或对本服务及相关内容的使用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用户需求。

6.3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神州专车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开发者的情况下随时变更、中断、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或其中一部分,也有权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开发者对本服务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神州专车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决定来限制开发者使用本服务的次数、数据量等。如果神州专车永久终止提供本服务的,神州专车将会提前在网站进行公告但无需单独通知开发者。

6.4 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开发者与神州专车另有书面约定,对于因神州专车对本服务进行变更、中断或终止而对开发者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后果,均由开发者自行承担,神州专车无需因此对开发者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七、法律责任

7.1 如果神州专车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发现开发者存在违反本协议中第3条“开发者的权利义务”的,神州专车有权随时单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开发者立即更换、修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

(2)对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用程序采取封闭新用户入口、限制老用户登录等措施;

(3)随时中止或终止向开发者提供本服务:

(4)禁止开发者的任何应用程序接入神州专车开放平台;

(5)追究开发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6)将开发者的违法行为向公众发布;

(7)其他神州专车认为合适的处理措施。

7.2 免责

7.2.1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神州专车有权在不通知开发者的情况下根据神州专车开放平台的整体运营情况或相关运营规范、规则等,可以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若由此给开发者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同意放弃追究神州专车的责任。

7.2.2 为了向开发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务,神州专车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此类情况可能会造成相关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若由此给开发者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同意放弃追究神州专车的责任。

7.2.3 神州专车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神州专车会尽最大努力向开发者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神州专车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即使神州专车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神州专车违约,同时,由此给开发者造成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开发者同意放弃追究神州专车的责任。

7.2.4 本服务可能会包含指向其他网站、内容、资源的外部链接。这些网站、内容及资源均由其他公司或个人提供,神州专车对其无控制权。开发者同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神州专车承担责任之外,神州专车对这些外部的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真实性或有效性不承担责任。

7.2.5 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神州专车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若由此给开发者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同意放弃追究神州专车的责任。

7.2.6 若由于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给开发者造成损失的,开发者同意放弃追究神州专车的责任: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2)开发者或神州专车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3)开发者操作不当;

(4)开发者通过非神州专车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5)其他神州专车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2.7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神州专车对下列事项不向开发者承担责任:

(1)开发者无论由于何种原因和在任何责任理论之下发生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后果性或惩罚性的损害。这应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润损失(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发生)、任何商誉或业务声誉损失、任何数据丢失、替代物品或服务的购买费用或其他无形损失;

(2)开发者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由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A.为替换从或通过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商品、数据、信息、服务或缔结新交易而发生的成本;

B.对使用本服务而维持或传输的任何内容或个人化设定及其他数据的删除、毁坏、传递错误或未能将其储存或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造;

C.因使用或依赖任何外部链接指向的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

D.任何第三方在本服务中所作的声明或行为;

E.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投递欺诈性信息,或诱导开发者受到损失的。

7.2.8 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之外,无论神州专车是否接到通知或是否应已知晓引起任何该等损失或其他条款规定的损失的可能性,本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均应适用。

八、本协议的终止

8.1 本协议的有效期应从开发者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服务之日起开始(二者以更早者为准),并且在此之后始终有效,除非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而终止:

(1)不论何种原因,神州专车终止提供本服务的,本协议终止。

(2)开发者可随时单方终止使用本服务,开发者终止使用时无需特别通知神州专车。开发者主动终止使用本服务时,本协议同时终止。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神州专车终止提供本服务的,本协议终止。

(4)开发者丧失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丧失相关法律授权的;

(5)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

8.2 如果开发者要单方终止使用本服务或本协议,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开发者必须先将本服务从开发者开发、创作或合法运营的第三方应用程序上移除,并从应用程序、服务器或其他设备上删除所有通过本服务获得的数据、资料、信息等相关内容、服务数据以及神州专车标志。

8.3 本协议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开发者根据本协议所获得的一切权利或许可全部同时终止,开发者不得以任何方式继续使用本服务、相关内容、服务数据以及神州专车标志。

8.4 在本协议由于任何原因终止的情况下,关于知识产权、法律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将继续有效。

8.5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神州专车承担责任之外,神州专车无需因本条款终止而需向开发者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九、通知

9.1 开发者应向神州专车提供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并保证上述联系方式的真实性、有效性,以方便神州专车及时向开发者通知有关事项。

9.2 神州专车关于本服务、本协议内容变化的所有通知均可通过本服务界面、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或常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信息一经神州专车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开发者已经接受并同意。

9.3 若由于开发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导致开发者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开发者同意仍然视为开发者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开发者自行承担。

十、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0.1 本条款的效力、执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且不考虑任何冲突法。

10.2 如果发生任何与开发者使用本服务、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等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通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